完蛋,首接被拿捏了。?y¢a¨n~h.u,a¨l^u?o..`c\o-m+
以我爹算计事情的尿性,洛千歌手中肯定捏着到奉天才能撒手的必要情报或者物件。
甚至有可能关乎,我这奉天一行,能不能完完整整活着回来。
这回就算我真的不想让她在这,也不行了。
我现在十分想掏出手机,问问我爹,这洛千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忽然之间就给我送来一个媳妇,还是不要都不行的那种。
此时,天空中的细雪止住,太阳从云层中走了出来。
洛千歌不紧不慢地从怀中取出来一封书信,我的目光被她吸引了过去。+咸^鱼/看`书¨枉? `已¢发`布¨最^欣*璋`洁?
【好像还忘了点东西,这封信景圣是之前景圣留下的。】
这书信所用的纸我认识,是我父亲早些年带回家里的那一批。
封面写着三个大字:临渊启
这字迹我再熟悉不过了,就是我爹的笔迹,我眼神灼热,伸手正要接过那封书信。
可洛千歌在半空中挥舞了几下,完全没有交给我的意思。
“洛姑娘,是我爹给我的信?”
【是。】
“别闹,赶紧给我。”
【给你也行,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我想都没想,首接开口:
“别说一件了,三件事都行,赶紧把信给我。!g+u+g+e\y/u_e!d?u·.?c.o?m·”
【是你说的,三件事,可不许反悔。】
我点头答应,洛千歌也没有再胡闹的意思。
把信拆开,上面的确是我爹的字:千歌是个好姑娘,务必好生待之。
很简短的一句话,我爹的意思很明显,我和洛千歌这桩婚,他给包办了,就算我不应下,现在也得应下了。
说实话,我现在根本不知道用一种什么心情去面对洛千歌,对于男女之情,我还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
【信给你了,说好了三件事。】
“说吧,想让我帮你办什么事,先说好,只能是我力所能及的。”
洛千歌毫不犹豫,首接开口:
【第一件事,我想去逛集市,听说现在你们这每天都有大集,我想去看看。】
!!?
洛千歌眼神闪烁,满是期待。
我想过她可能会和我约法三章,又或是让我办一些很难的事情,确实没想到只是让我陪她逛集市。
而且看她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只不过洛千歌用的集市这个词,却是让我深思了一会儿。
说起来,现在哪还有什么集市,都是商场还有商业街。
集市这个词,要从之前最原始的以物换物开始说起,那时候大家约定好一个地方,互通有无。
后来有了城镇,吸引的人越来越多,这才有了集市的雏形。
但小地方终究不会有很多人停留,所以又会约定好一个时间,很多人一同前往集市,这话搁在以前也叫赶大集。
可现在盛世繁荣,城市变得中心化,赶大集这个词也渐渐被历史遗忘。
见我沉吟半天,洛千歌轻咦一声。
“正好去奉天之前我还要采买些东西,我带你去商场,也就是你说的集市。”
见我答应,洛千歌顿时喜笑颜开。
我带着洛千歌刚要出门,就在这时,白汉东将他的大劳停在门口,捧着一堆古董一头扎进了我家。
【雷爷让我亲自过来送一趟,说是雷子在境外搞回来的一批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