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城里卖十文钱

“在地里捉一天的田蛙,都能抵得上你好几天的工钱了。本文搜:ez看书网 免费阅读”

陈牛的脸上露出一抹犹豫之色,随后坚定的摇了摇头。

“这么多人一起去捉野味,城里收野味的那位老爷,估计也不会一首收的。”

“就算那位老爷一首收,大荒村周围的野味也总有抓干净的一天。”

“我现在在城里赚的虽然不多,但是胜在稳定,就算以后野味抓干净了,我也还能赚钱。”

“也是这个道理。”,桂花婶子点了点头。

“那我明天尽量多抓一些,好换更多的铜钱。”

“辛苦你了。”,陈牛的脸上出现一抹心疼之色,抓住了桂花婶子的手。

“死鬼。”,桂花婶子娇嗔的看了他一眼,吹灭了蜡烛。

。。。。。。

转眼间就是十几天过去。

这段时间大荒村的村民情绪异常的高涨,每天都在不停的在乡间地头寻找各种野味。

余笙全都照单全收,短短的十几日时光,他就赚了三十两银子。

而大荒村的村民,也拿着这些钱,去囤积了一些粮食。

傍晚,余笙像以往那样,清点村民们带来的野味。

村民们一个个拿着铜钱,都十分的满意。

漫山遍野原本不值钱的野味,现在反而成了香饽饽。

就在这时,人群里忽然传来了一个尖锐且不满的声音:

“我说余笙,一只田蛙才给三文钱,是不是太少了?”

余笙的手微微一顿,抬起头看去。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秦月儿。

后者撇了撇嘴,从人群里走出来两步,指着一边的木桶大声的说道:

“你每天从咱们乡亲们的手里收野味,再运到城里卖掉,一定赚了不少吧?”

“我都打听过了,一只田蛙在城里能卖十文钱呢!”

秦月儿抱着胳膊冷笑道:

“不是我说你啊余笙,乡亲们每天辛辛苦苦的上山下田捉野味,你赚乡亲们这么多钱,是不是太不应该了?”

大荒村的村民们一听这话,立刻有些哗然了起来。

一只田蛙在城里,能卖十文钱?

众人相互的对视一眼,瞬间把目光看向余笙。

有质疑,也有疑惑。

不过大家都没有说话,既然有人出头,他们也乐见其成。

余笙的脸色没有丝毫的变化,他抬头问道:

“那你想怎么样?”

林灵儿在后面有些紧张的拉了拉他的衣服,余笙摇了摇头示意没事儿。

这一幕看在秦月儿的眼里,顿时她的眸中闪过一抹嫉妒。

这小贱蹄子,抢了她的男人。

余笙这段时间肯定赚了不少的银子,要是这小贱蹄子没出现,原本一切都应该是她的。

“没想怎么样,你这收购的价格,是不是应该再往上提一提?”,她冷笑一声说道。

“也不要多,每只按照八文钱收就好了,你还能赚不少。”,秦月儿自信的说道。

很多村民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但也有桂花婶子这样的村民,义愤填膺的站出来说道:

“人家卖多少钱是人家的本事,关你什么事情?”

“既然城里卖十文钱,你去城里卖就好了,干嘛还要来我这里卖?”,余笙一针见血的说道。

秦月儿顿时语塞,她就是随口那么一说,想要诈一诈余笙。

毕竟在她看来,余笙既然能三文钱收,卖的价格肯定更贵。

没有利润的生意,狗都不干。

“我……我是觉得去城里麻烦!”,秦月儿吞吞吐吐的说道。

“再说了,乡亲们都那么辛苦,提价不是应该的吗?……”

余笙顿时笑了起来:

“是我考虑不周全了,这上山下田捉野味确实辛苦。”

“既然这样的话,这捉野味的活,我就让我几个哥哥去抓吧,就不劳烦大家了。”

他的声音斩钉截铁,村民们顿时目瞪口呆。

他们也都看出来了,秦月儿压根就是在胡说八道,根本就没有十文钱一只田蛙这回事儿。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道:

“别啊小笙,我觉得三文钱卖就挺好,很公道,你就继续收我的田蛙吧!”

“余大哥他们一天才能抓多少?我可以帮忙一起抓的,只要有钱赚,一丁点儿都不辛苦。”

“秦家嫌弃钱少,我们可不嫌弃。”

“就是就是!”

“…………。”

就连秦月儿家的几个堂叔伯,也对着秦月儿怒目而视。

秦受慌忙把自己的妹妹拉到身后,一句话也不让她说。

秦月儿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很是难看。

看着面前一个个洋溢着笑容的脸,余笙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可以继续收。

“看来是只有秦家觉得辛苦了,那大家的野味我继续收,至于秦家的,就先不收了,让他们好好的休息一下。”

一听这话,就连秦受都狠狠的瞪了秦月儿一眼。

看你做的好事,这下一文钱也没有了!

秦月儿她爹秦家德更是气的首骂。

“早知道就早把你嫁出去了,还能赚点粮食,还省的祸害这个家。”

可是现在,即便是后悔也己经晚了。

。。。。。。。。。

“遭瘟的秦家,心都是黑着长的。”

“小笙今天做的太对了,以后一只田蛙都不收他们的。”,余高氏破口大骂道。

她的手里拿着一块煮好的排骨,一边撕扯一边骂:

“黑心肝,王八蛋!”

“行了娘,快吃饭吧,别为了那种人置气。”,余笙也夹了一块排骨边嚼边说道。

今天的晚餐,一盆水煮排骨,只放了些盐和大料,其他的什么都没放,原滋原味也很香。

除此之外,还有两道素菜,和大白馒头。

余家现在的生活终于己经是好起来了,卖啤酒和收野味都能赚很多钱,经常可以吃得起白面馒头和肉。

余高氏这才冷哼一声,不再说话。

余大江端起桌上的酒杯,猛灌了一大口啤酒,旋即嘶哈了一声,夹起一口菜。

起初他只是小口的品酒,后来发现,这样大口喝,才是最香的。

“对了小笙,再过几天就要府试了吧?”,余大江忽然看着他说道:

“到时候,你就要去通州府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