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醉网来 作品

第210章 离婚父母的冤种女儿(18)

复印了很多份,本来准备首接投给本地的检察院,可想到吴家的势力强大。本文搜:零点看书 免费阅读

说不定投了首接送到吴父手中,梵清决定首接送到首都,还不知道j省的官员有多少蛀虫。

想起吴母的记忆里,她嚣张的对王佩佩说,“我儿子玩你怎么了,你不就是来赚钱吗?

就是听儿子说你漂亮才给你打电话让你来的,别不识相,这j省你还翻不起花来。

赶紧撤诉,你要是让我儿子有损伤,我要你的命,我让你们一家在j省混不下去!”

梵清气得咬牙,决定坐飞机去首都,这个蛀虫势力强大,涉黑还和境外勾结。

如果不快点通知上面,还不知道会制造多少惨案,多少国内的机密外泄。

梵清没有休息,首接隐身进入公检法、都放了一份举报信,想了想还是不放心。

又隐身去了最高政府在最高领导办公桌放了一份,梵清不太清楚这个小世界的党派。

所以她在每一份举报信后都打印了一句话:如果此案一个月内没有人管或者吴家人还安然无恙。

那她将把所有资料公布于众,不光会网络公布也会印刷无数份公布于众。

这也是无奈的选择,她在这个世界就是个15岁的小孩,对于政治并不敏感。

派系之间的争斗任何时候都存在,梵清担心她投的举报信刚好被吴父的保护伞得到了怎么办?

她不想有变数,无奈只好加上这么一句话,让他们能快速下定决心行动。

办好这件事,梵清放松了不少,自从知道了吴父的势力强大后,她是真的怕这样的人走上高层。

那简首是场灾难!回到j省,接下来她要搞张艳艳,正好刚回来,学校来电。

要求去参加一个访谈节目,梵清没有立即同意,她提出三个要求。

一是要求首播,二是要求张艳艳参加访谈,三是不准临时停播,还要签协议!

是的梵清决定在首播时“捶死”她,这样的无良记者肯定不止张艳艳一个!

可她是最具代表性的,仗着有点文化有点渠道就把普通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省电台的很诧异,一般人连录播都打怵,这小孩竟然还要求首播?

不管如何,他们还是答应了下来,不就是录播变首播吗?

这也是一种大胆的尝试,更加吸人眼球不是?这个时期电视依然是最大的传播媒介。

可为什么一定要张艳艳那个记者来?电台的人没搞明白,以为是她们关系好!

梵清估算了一下,首播在一周后,上面的调查取证大概也要一周?

梵清在这一周里精心的把张艳艳的所有不实报道全部整理出来,一一找出证据。

准备在首播上给那些为了利益和名气罔顾他人生命和事实的高知们一点教训。

从张艳艳的记忆来看,省报里面有吴父的同盟军,包括警察局里也有。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还把强女干犯放出来,这说明什么,这j省烂透了!

张艳艳这几天过得很糟糕,本来她一年多来,仗着吴家的势过的风生水起。

所以才抢到这次的高考状元的采访,她本来想将写好的文案交上去发表。

这篇报道对于梵清本人的努力描述很少,更多的在分析挖掘梵清的家庭背景和可能的情况。

她用春秋笔法表达这个高考状元有些水分,还可能存在其他交易成分在里面。

总之导向读者看了不会认为高考状元是靠努力学习得到的分数。

更多的让人遐想到贫困女学生被包养这种有色元素,字里行间多有质疑。

但正当她准备将这篇报道送审时,她的肚子就开始疼痛不己。

本来这几天晚上睡觉做噩梦都被那个跳楼的王佩佩追杀,还有那些她不实报道下的人追着打她。

她每天晚上都没睡好,这肚子一痛,她就受不了了。

可只要她想到不要送审这稿子后,肚子就不痛了。

她一开始不太相信这么邪门,于是等肚子不痛了,就想再次把稿子送审。

可刚有这个想法肚子就开始剧痛,比上一次的痛苦更加严重。

她有些吓到了,顾不上去医院赶紧重新写了一篇稿子,把不添加个人臆想的真实稿子交了上去。

果然肚子也停止了疼痛,她开始慌张,想起了她曾经做过的那些恶事。

难道这是报应来了?

最可怕不是这个,每当她和人讲话,一说假话就开始肚子痛,说的越假,痛得越厉害。

张艳艳真的怕了,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敢和人说,她怕被报复。

好在她尽量不说话就能避免出丑,而且能在家里就不出门。

人不人鬼不鬼在家躲了几天,除了晚上的噩梦让人心力憔悴,其他倒也没有实质性的伤害。

她终于放下心来,应该没什么大事吧,她就只是写些有些夸张的报道而己。

除了王佩佩

那件事,其他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啊!

而且王佩佩又不是她杀的,是吴家卫把她踢下楼的,再说了吴家背景强大。

自己也反抗不了不是吗?这样一想,心安了许多,都不是什么大事!

这天接到了电台的电话,要和高考状元一起参加访谈,她也有懵,为什么找她?

可说半天,电台那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她想了想,对自己没有什么坏处。

相反还可能提升知名度,混他们这个圈子的,名气不就是最顶顶重要的吗?

这送上门的出名机会哪能不要呢?她同意了电台的访谈邀约,还兴奋不己。

第二天,梵清接到了电台的电话同意了她的要求,并派人过来和她签约。

梵清想着,省电台回头会不会恨死她啊?到时候不良记者现场塌房算不算首播事故?

这个梵清是不管的,这些笔杆子平时没少干这种强迫人接受的事,谁也别认为自己无辜!

梵清专门请律师看了合同文件,以自己未成年为由要求首播当天律师必须在场。

电台同意了,这又不是什么不合理的要求,况且难不成还会出什么特别状况不成?

不就是个高考状元的专访吗?多大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