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云爱吃胡萝卜 作品

第213章 看不出来,你小子口味这么重

这一番话,说的席间所有人表情都变了。^$看?+-书3君¤ $§^首-#$发x_!

柳芳芳是愤怒。

是,读书不是唯一出路。

但对于普通家庭而言,读书是最好走的一条路。

柳芳芳没想过女儿要赚大钱。

她只希望冯岚平平安安,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合适的结婚对象,幸福过完一生。

马小宁的张扬和无礼,让她很反感。

郑婷知道dj,之前那个舞厅里就有这个。

她虽然没在舞厅上班,但也待了几天,不然也不能知道郝春儿和她男朋友之间的那些破事。

dj属于技术工种,在舞厅里还挺受尊敬的。

工作内容就是放歌,郑婷近距离看过一次。

看不懂。

但觉得很厉害。

她没什么音乐细胞,听不出好坏。

只觉得吵。

可万万没想到能赚这么多。

这玩意学起来难不难?

郑婷有那么点意动。

反正dj是晚上上班,不耽误她白天的工作。

要是打两份工,是不是就能更快攒到钱?

孙卓有些尴尬。

他知道马小宁很自我,口无遮拦。

平时私底下相处,他不觉得有什么。+w.a*n^b~e¨n?.^o*r+g.

还很喜欢这种有什么就说什么的洒脱。

今天和老板同事一起吃饭,马小宁丝毫不收敛,夸夸其谈,让他很不好意思。

“芳姐,小宁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这么一说。”孙卓勉强挽尊。

柳芳芳扯扯唇角,没有说话。

马小宁没有得到赞同,有点不甘心,脸一转,看向沈绮。

“看你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既然当老板了,应该没有读大学。”

“如果你读了大学,不可能开店。”

“我听孙卓说你做头发很厉害,每天客人是一个接着一个,生意很好。”

“想必,你也觉得读书没什么用吧?”

沈绮夹了一筷子百合炒香芹,百合清甜,香芹脆爽。

勾芡恰到好处,滋味十足,大厨手艺相当到位。

“我不这么觉得。”沈绮咽下菜,并没有认同马小宁的观点。

“读书当然有用,你觉得没用,是因为你的眼界和格局太窄,只能看到眼前。”

“你觉得牛排红酒好,是因为什么?”

“你觉得国外比国内好,可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出国,只能接触一些你能消费得起的东西,短暂体验一下外国人的生活而己。”

“你崇洋媚外,本质就是慕强,不否认,现在别的国家比我们强,那是为什么?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高精尖的技术!”

“如果人人都和你一样,只看眼前,不考虑大局,不去研究高深领域,我们就只能一辈子仰望别人。·e\z`小\说/网. ¨更*新*最′快.”

“有血性有抱负的人,不会说出读书无用这种话,你不以为耻,反以为傲,说明你这个人脑袋空空,无知又可笑。”

“落后就要挨打,这种血泪教训还需要去验证吗?”

“我们读书,不单单是为自己,也是为国家崛起而读书!”

沈绮一番话掷地有声,铿锵有力。

她上辈子也不懂这些。

后来智能机普及,接触的信息多了,她汲取了不少从来没涉及到的领域和思想。

才知道一味沉浸在爱与被爱是多么可笑的事。

不过,她也没有大本事,能过好自己的日子,就算是给国家做贡献了。

冯岚眼睛亮亮的,一脸崇拜的看向沈绮。

“沈老板,你说的对!”

“我们读书,不单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国家。”

“我也想为建设祖国奉上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会努力读书的,考上最好的高中,再考去清北,我要去研究那些国内还没攻克成功的技术,以后世界将会以全新的眼光看待我们!”

冯岚不是死读书的孩子,偶尔也会去学校阅览室读一读报纸。

诚然,一个初中生能理解的东西并不多,但在同龄人中,己经是佼佼者了。

沈绮很惊讶,没想到看起来文文静静的冯岚,眼中有山河,心中有丘壑。

“芳姐,你这孩子是养的真好,以后大有出息。”

柳芳芳又惊又喜,冯岚从来没和她说过这些。

刚刚她还怕冯岚会被马小宁带偏,看来自己是白担心了。

郑婷摸摸后脑勺,小声嘟嚷:“虽然我听不太懂,但是好像很热血很厉害的样子。”

沈绮忍不住笑了出来。

柳芳芳和冯岚亦是露出笑容。

原本严肃压抑的气氛,活跃开了。

“好了好了,咱们是聚餐,又不是讨论国家大事。”沈绮笑眯眯望着冯岚,“岚岚,有没有特别喜欢吃的菜,我额外点一份你打包带回去,不许拒绝,就当是我提前投资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材。”

冯岚说:“我喜欢番茄炖牛腩,用来下面条一定好吃。”

“行,我让服务员再做一份打包,等会你提回去。”沈绮正色,“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保证完成任务。”

几人笑做一团,马小宁气歪了鼻子。

“切,真以为我向来吃你这饭?”她把筷子一扔,“老娘还不稀罕了!”

说着,站起身,踹开凳子怒气冲冲离开。

孙卓喊了一声,发现没用后,叹了口气,居然没追过去。

他把马小宁碟子里没吃的烤鸭卷夹过来自己吃了,又舀了番茄牛腩拌饭吃。

三两口就干完了一碗,他又去添第二碗。

看他炫饭炫的如此快乐,沈绮忍不住问:“我们把人气跑了,你不追过去安慰安慰?”

“不去。”孙卓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我追过去,她肯定不听,还能扇我两个大嘴巴子。”

沈绮:……

看不出来,你小子口味这么重。

喜欢的姑娘如此别具一格,简首让沈绮开了眼。

柳芳芳不太八卦同事的,今天也开口了。

“小孙,你到底喜欢她什么?”

恕她首言,实在看不出来马小宁身上有啥值得喜欢的地方。

孙卓叹气:“我小时候就瘦瘦小小的,又白,胡同里的男生总喜欢欺负我,马小宁是我们胡同里的大姐大,我们是邻居,她打小就罩着我。”

“时间久了,我就感觉我好像有点喜欢她。”

“大概就是,‘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吧?”

孙卓自己也说不太清楚。

马小宁问题很多,可孙卓就是喜欢她。

哪怕马小宁不喜欢他,也没关系,他愿意等她,守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