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庭长向法警发出指令道:“法警,将这个笔记本拿给三被告人以及辩护人进行质证。”
白纸黑字,本子上面还有他们三个人的签字,签字是为了对账分账,事实上这也是一本变相的账本吧。
见他们传阅得差不多了,庭长便开始依次让门进行质证:“被告人李维,你对原告方举示的视频证据以及笔记本证据进行质证吧,你认不认这些证据以及原告方的证明目的?”
李维回:“这些东西都是真的,我认。”
现在的李维经过刚刚的庭审后,一想到自己要连累李明娟整个人都很颓废,有种身体被掏空的感觉很累,只想快点结束庭审回去监室里面待着。
庭长接着问李维:“偷拍是你一个人的行为,还是三个人合意达成的意见?”
李维回:“这个的偷拍是我一个人的意思,他们两个不知道,但是后面聚众乱*来的偷拍是我们三个人共同的意思。”
庭长问:“你为什么要偷拍?”
李维回:“被偷拍的基本上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偷拍是为了留他们一个把柄,以防将来有用得着的地方。”
听完李维这句话后,最感到心有余悸的莫过于审判席上那三位,以及旁听席上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这两位了。^萝/拉¨暁^税\ -已/发¢布~蕞,鑫~彰′劫^
他们身在这个岗位可有太多的切身体会,因为总有前赴后继的坏人,用尽所有手段来考验他们。
甚至有些行贿内容,是根据去研究他们个人的生平,喜好来量身定制,精准打击痛点以及人性的弱点!
你说他们在面对那些年轻曼妙的身*体的时候,面对那一摞一摞的红色大钞的时候,不心动吗?那是绝对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不心动!
相反,想要得要死,只要他们点点头,轻轻点点头,就能拥有,多么要命的诱惑!
天知道他们是用尽了洪荒之力才强压住那强大到要将他们吞噬的欲望!没有被考验过的人是绝对不会懂得他们的感受的。。。
但此时此刻,他们几个人听完李维的话之后是庆幸的,庆幸自己用强大的意志力抵挡住了那些诱惑,坚持住了原则。
就像视频里面那些他们认识的人,一旦跟李维他们这种人打上交道,这辈子就别想甩脱,日后李维要遇上点什么事,让你往东就不能往西,结果就是在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扭曲,永远不能回头。
腐败往往始于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缺口”,但一旦失去原则,便难逃溃堤之局。
所以,在这条道路上走得他们几个人可谓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就生怕行差踏错,生怕被怕抓住把柄。/k?a*n^s`h-u_y.e~.¢c*o?m_
停顿的那几秒钟的时间里,没有人知道庭长在想什么。
很快,庭长接着又把目光看向了李维旁边的李西八,道:“被告人李西八,你对原告方举示的视频证据以及笔记本证据进行质证吧,你认不认这些证据以及原告方的证明目的?”
李西八首接耍赖回:“我不知道。”
庭长质问道:“什么不知道?难道笔记本上面的字不是你签的吗?”
李西八犹豫了几秒想着这亲笔签名自己也逃不掉,还是老实地回:“是我签的字没错,法官,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这样做是拉屁条。。。”
李西八这种是属于最原始的狡辩理由,俗称“不知者无罪”!
其实像李西八这种狡辩也不是一点法律的边都没沾,还是沾了一点的,毕竟法律条文规定是要具有主观过错和在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就是说主客观一致才构成犯罪。
那如果按照条文来看,似乎是这样,实则不然。
如果是这样,那犯罪的人都狡辩他不知道这是犯罪就好了啊,全天下的罪犯那岂不是就都判不了刑,不用坐牢了。
哪有这等好事!
对于“不知者”的判断,法院在判断是否免责时,通常会考虑行为的明显违法性,比如杀人、抢劫等通常推定行为人应当知道这是违法。
还有会考虑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比如文化程度、职业背景。
还有是否存在合理误解以及社会危害性大小,需要从诸多方面的去综合进行判断。
所以为什么说法律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因为有时候,普通人看到的法律条文它不一定是字面上的意思,法律条文是需要去解释的。
但是庭长没有跟李西八扯其他的,而是问:“被告人李西八,你是不知道拉屁条是违法的,还是不知道介绍别人用身*体来交换利益进行酿酿锵酿叫做拉屁条?”
庭长这话问得是有一定学问的,不知道拉屁条是违法的在法律上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的问题,说人话就是“不懂法”,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能不构成犯罪。
不知道介绍酿酿锵锵的这个行为叫做拉屁条,这个只是认识上的问题,不妨碍法律的认定。
李西八很聪明,回:“法官,我真的不知道拉屁条是违法的。”
庭长顺着李西八的话首接拆穿了李西八的谎言,讽刺道:“你在棒子国曾因拉屁条被判刑,你现在跟法庭说你不知道拉屁条是犯法的?”
基本上,普通人到这里就被问熄火了,可李西八可不是普通人,李西八之所以有今天,除了离不开他自己的努力之外,还有他那超高的情商和超厚的脸皮。
李西八接下来的这段话,震惊全场,还把棒子气了个半死。
李西八说:“法官,你且听我狡辩,不是,你请听我解释,是这样的。”
“本身吧,在我看来拉屁条这种事,是很正常的,从另外一种角度来看,这甚至是一种行善积德的行为!”
“为什么这么说呢,法官你看啊,我介绍两个各有需求的人认识,比如,一个女人她很有才华,她呢因为没有背景所以没有机会去将自己的才华展现给大众,没有机会去实现她的理想,一个男人,他手握资源,但是呢他的灵魂需要一个出口,刚好这个女人就是他灵魂的出口。”
“但是他们互相都不认识,最后通过我的介绍把他们连接在了一起,他们得到了彼此想要的,而我在中间赚个辛苦费,这怎么能说是犯罪呢?”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我这样做是在残害弱势的一方,但这确实是很多人对我的一种误解。”
“因为我曾经就是那个缺少机会的人,当年我为了获得资源,自己的菊花该牺牲还不是一样得牺牲!最后我确实因此获得了很多的机会,一举成为棒子国的顶流,我认为这是一种公平的交换!”
“确实,我在棒子国因为拉屁条被判了刑,但我一首认为棒子国的法律是错的,是不公正的!”
“在我心里,华国才是全人类的法治之光,所以,我才不认为在华国拉屁条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