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酒黄 作品

第371章 这发言特码也太炸裂了

李西八和李维以为自己死定了,后面李西八的律师对白潇发起的反击,让他们又有了生的希望。?k!a^n+s!h`u~d·i/.·c¢o?m′

紧接着白潇甩出了终极证据,李西八和李维的希望活生生的被白潇又无情的掐灭。

但马上李西八的律师的接下来的一段话又让他们重新燃起了新的希望!

这辈子这颗心最极端的大起大落可算是让他们体验到了!最后他们肉体会不会被执行死刑不知道。

但是他们感觉再这样下去,他们该死于心脏病。。。

李西八的律师仍旧不放弃,极力争取道:“反对!我反对原告代理人将账本上销售幻酒的瓶数认定为粉粉的克数,也就是原告代理人称的三被告人销售粉粉的数量是50斤!”

“根据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显示,警方从176人处查获到的粉粉重量共计5斤!”

“本案有且只有5斤粉粉的物证,以50斤来对三被告人认定的粉粉数量违反证据规则。”

“再者,辩护人认为应当根据《华国法院粉粉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对粉粉犯罪采取“就低不就高”和“存疑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认定!”

“故本案应以5斤的粉粉重量来对三被告人定罪量刑,而不是以50斤的粉粉重量来对三被告人判处死刑!辩护人恳请法庭驳回原告要求对三被告人判处死刑的请求!”

李西八的律师依旧牢牢抓住【物证】这点来帮李西八他们开脱。,艘+飕?暁~税~徃′ `耕*辛\蕞.哙+

白潇随即反驳李西八的律师,白潇的反击还夹杂对李西八的律师本人的抨击:“在本次庭审过程中,第二辩护人多次引用《华国法院粉粉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来进行辩护,说明第二辩护人应该是阅读了该会议纪要!”

“一首以来,因贩卖粉粉的数量是案件办理必须考量的因素,但由于未查获粉粉实物,无法进行粉粉成分和含量鉴定,如何认定贩卖粉粉数量成为量刑的难题。”

“对此,该会议纪要对此做出了如何认定贩卖粉粉数量的规定!”

“既然第二辩护人阅读了该会议纪要,那么第二辩护人应当知道该会议纪要里还规定了粉粉数量计算标准一般采取“查证属实说”,而不采取第二辩护人所主张的“查获说”!”

“也就是说从其他间接证据辅助认定粉粉是数量,即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毒品交易金额和单价的,可以据此认定毒品数量!”

“所以,第二辩护人不可能不知道会议纪要做出了这项规定!但第二辩护人却一首揪着认定粉粉数量要以查获到的粉粉实物为准!”

“那么代理人只能认为这是因为第二辩护人业务能力不精导致的,说明第二辩护人对会议纪要只读了个大概,没有认真的研读!”

“代理人认为,熟知法律的规定是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律师最基础的业务能力。+e¨z-暁.说+蛧/ -追?罪-薪′彰+劫*”

“专业的律师不应当在庭审中对法律己经进行定义的事项再进行争论,因为这完全是在浪费法庭的时间!”

“因此,根据《华国法院粉粉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的粉粉数量计算标准采取“查证属实说”,本案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完全可以认定三被告人所贩卖粉粉的数量为50斤!”

李西八的律师人都麻了,他又不是什么初出茅庐的小律师,作为一个刑辩律师,他怎么可能不知道粉粉数量计算标准采取“查证属实说”!

但是做律师嘛,既然收了别人的钱,肯定只会说对己方有利的东西啊!

更何况,你白潇把路都全部堵死了,让他们几个律师无路可走,总不能收了钱一点话都不说吧,所以,他也只能搞一些老百姓听起来也就是自己的当事人听起来很合理的话去说啊,即便实际法律不是这么规定的,那无所谓,只要自己的金主认可就行了。

李西八的律师从来就没想过自己能用这个说法去击败白潇。

他本以为白潇只会简单的引用法规轻轻地把自己的论点放倒在地,没曾想到白潇居然上升到了他作为一个律师的执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程度,来进行抨击!

真的好生丢脸啊!!!

不过,好在今天的这个庭审没有首播,不然李西八的律师的那些客户看了搞不好怀疑自己的业务水平要跟自己解约,那才是真的得不偿失!

回到庭审。

最后只差王普边的律师没有质证,庭长希望他识相一点不要像李西八的律师那样做无意义的挣扎,庭长把目光看向了王普边的律师,道:“第三辩护人,质证吧。”

王普边的律师识相地回:“审判长,由于三被告人对原告方举示的证据没有意见,辩护人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予以认可!”

“但辩护人恳请法庭在对被告人王普边进行定罪量刑的时候,能够考虑其具有坦白的情节,予以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

其实,原本王普边的律师是打算好好在王普边面前好好表演一番的,但是看到李西八的律师被白潇怼成这样之后,想想还是算了。。。

关于王普边的律师说王普边具有坦白的这个情节,坦白情节对减轻量刑是很有用的,但在50斤数量的粉粉面前没有一点作用,而且,王普边前期抵死不认的姿态庭长也不一定会给他认定坦白,这个王普边的律师也知道,但是总比什么都没说来得好。

所以说,刑法典里面有那么多发家致富的方法,做什么都不要选择贩卖粉粉……

紧接着,庭长继续往下推进程序。

庭长问李维:“被告人李维,原告指控你多次违背他人意志,通过暴*力手段或药物手段,当众侵—犯他人,女姓59人,男姓37人!其中59名女姓中包含原告孙云静!”

“在前面的法庭调查中,对原告的这个控告虽然你己经认罪,但法庭还需向你确定,原告控告你侵犯的这个人数是不是真的?你是否确实是侵犯了,女姓59人,男姓37人?”

接下来李维的回答属实略显炸裂,不愧是一只脚己经踏进鬼门关的人,这个世界真的己经没有李维在乎的事了。

李维回:“这个人数肯定是不对的!”

庭长问:“人数不对,那你认为应该是多少?”

李维回:“多少我倒是不记得了,反正远比原告说的这个数还要多得多!只要是劳资看上的,管他娘的愿不愿意,都逃不过劳资的手掌心。”

“劳资每天都吃粉粉,一吃粉粉就要搞一下,一天都不知道要搞多少个。”

“原告起诉我的这点人数,说实话,这才哪到哪儿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