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浸泡石灰水的折腾,几乎是所有的人,都筋疲力尽了。
等排队打好了饭菜,觉得自己能吃一头牛的众人。
端着比人头大的木碗,随意找一个地方蹲着,便开始狼吞虎咽的扒饭。
许多打扫战场的流民,从出生到来李氏庄子之前。
从来没有吃饱过,更别提吃肉了。
隋唐时期的平民百姓,一年要干二十天,到一个月的免费劳役。
也就是租庸调制中的“庸”,他们可能是修一下,家门口的河道。
也可能是去千里外的边塞之地,运送军粮,修整破旧的城池。
这样的话,来回的路程就要大半年。
那是不是代表着接下来的几年,这个人就不用服徭役了?
只能说是想多了,自费干粮盘缠,赶路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问题是干完了规定的时间,你还得拿到“完役证明”
(ps:这个当然不这么叫,反正就是当地录事参军,开具的加印文书。)
往往很多时候,人家随口一句:“你们去把城外的护城河填平,就完役了。”
然后就是被敌人射死,这样的就可以回家了……
是的,这就是用来攻城的炮灰。
先秦到隋唐时期,打仗都是先用炮灰,概莫能外。
所以古代的军队,张口闭口号称八十万,百万大军。
其实是把辅兵营的工匠,服役的民壮加上。
再往大了说个三五倍,也就是传说中的号称。
事实上,古代的一万军队。
披甲能有三千,马匹五百,就是强军。
蒙古人掳掠平民百姓,驱赶俘虏攻城。
之所以被各种骂,其实是欺负他们没文化,人缘也差。
他们之前的时候,这么干的人多了去了。
许多所谓的历史名人,王侯将相。还干过用人肉当军粮的事情。(ps:曹操就这样干过。)
让天下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次颉利可汗率二十万骑兵南下。
人家还真的就二十多万控弦之士,没有用之前的惯例……“号称”。
而之所以让人觉得,脑袋有病的李俊。
是因为他明明收拢了,近三十万流民。
但是却直接派出了族中壮奴,硬刚颉利可汗的二十万骑兵。
所有的人对于突厥人驱赶俘虏,和掳掠到的平民百姓充当炮灰,并没有多么的愤怒。
因为大家都觉得这很正常,汉儿被当两脚羊的时候,才过去多久?
加上城墙上的君臣,有一个算一个,抓到的敌人炮灰消耗完了。
便驱赶自己的炮灰,他们都做过这样的事情,而且还是不分文武。
其实就连李氏族人们,也不理解族长。
面对当下十分正常的战争方式,为什么这么的愤怒。
前世的时候,李俊只知道,人民子弟兵是为人民服务的。
无论遇到了怎么样的天灾人祸,人民子弟兵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李俊觉得,军队的天职,就应该是抵御外敌。
农民就只是负责种地,而不是让自己的军队当炮灰。
李俊在前世看来,十分正常的交流。
在这个时代,面对他的人,就只觉得永乐王礼贤下士。
他认为的别人给他干活,给人家工钱是应该的。
至于管饭?
这不是正常的吗?
难道是要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
李俊很不明白一些人的做法,明明仓库里面的粮食。
都已经发霉了,也不舍得救济灾民。
一定要人家卖儿鬻女,到走投无路之下造反抢粮,然后被乱民杀光全家。
黄初五很快就吃完了,一大碗糙米饭。
从他满是缺口的牙齿就能知道,他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干净的粮食。
旁边的彭三看到老表,碗里剩下最后一口饭。
还在木碗中间,小心堆成一座“小山”。
忍不住的叹了口气:“都跟你说了,李氏的规矩是,不能浪费粮食。”
“娘亲说了,不能吃完最后的一口饭。吃完了,以后就再也没有饭吃了。”
彭三知道大家都是,在吃到好吃的时候,不会一下子就吃完了。
留一点,喻义以后还有……
他之前这么干过,还和李氏壮奴强嘴,差点就被李氏壮奴给砍了脑袋。
因为自己的漂亮老婆的关系,彭三现在的日子过的比这些,苦哈哈的流民好太多了。
他把自己碗里的一块咸鱼,放在了旁边村子里,来李氏庄子干活的小阿妹碗里。
看到小阿妹很没有安全感的往自己身边凑,叹了口气说:“你如果还想留着脑袋吃饭,就把这点饭吃了。
要不然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
你不留最后一口饭在碗里,以后还有没有饭吃我不知道。
但是我却晓得,你留下来了这一口饭。
你很大的可能,以后再也不用吃饭了。”
饭堂其实是有一排排的长桌,让大家坐下来吃饭。
但是让李俊想不明白的是,关中人似乎是不喜欢坐在桌子上吃饭,反而是都喜欢蹲在地上吃。
“造孽啊,我以后再也没有这么好的饭吃了。”
高大健壮的黄初五,嘟囔着端着木碗,往一口口炖着骨头汤的大锅前排队。
彭三看着这个和自己一样,撒了一晚上石灰的家伙。嘟囔着把最后一口饭吃完。
找了一个队伍,开始老实的排队打汤,无语的摇摇头。
这个家伙的村子,是在比他们村子,更偏僻的地方。
因为这些年躲进秦岭的人,越来越多。
山里面并没有那么的安全,这个家伙也算是一个聪明人。
带着村里的十几户,男女老少上百口人离开了大山。
彭三觉得黄初五十分的幸运,碰到了李氏修水库。
而他们村里的人,也找到安生立命的地方。
回过头的彭三,看到小阿妹彭阿呆。
因为吃的太急,小阿妹噎得伸长了脖子,便伸手给她轻拍后背。
“阿呆,不要吃太急。
等一下你如果还吃的下,就去那里排队打骨头汤。
加了好多盐的萝卜大骨头汤,运气好的话,还能得一块带肉的大骨头。”
“三哥哥,是不是来李氏庄子里干活,都能吃到这样的饭菜?
前面的时候,小草姐姐还在我碗里,放了一只小咸鱼,还有青菜。”
彭三看到眼前的山中精灵,得瑟的说:“也不是,我之前的时候,吃的是插筷子不倒的稠饭。
肉虽然不多,但是十天半个月,却是能吃上一回。
像今天这样,每个人一大勺子炖得软烂的肉块。
是因为昨天李氏壮奴和突厥人干仗,有许多的死马。
但是你嫂子是二管事了,她平时的饭菜比我的好多了。
等打完这一仗,让你嫂子给你找一个活。
我们的阿呆妹妹心灵手巧。之前的时候,听你嫂子说这事,应该是不会出差错。
工钱的话,你刚去作坊,应该是两百个大钱一个月。
不过也不一定,这个也是看个人,干活速度什么的。
李族长是一个大方的,会经常发一些额外的奖励。
但是饭却是能吃饱的,人家李氏根本就不会亏待给自己干活的人。”
彭三看到小阿妹,越听眼睛越亮。
饭都忘记了吃,便好笑的催促:“好了,阿呆,快点吃饭。
吃完了去打碗汤喝。
忙了一晚上,等下听你的管事安排,到给你指定的地方休息。
不要怕,这里很安全。
放心大胆的睡觉,没有任何人会对你怎么样。”
等精灵一样的小阿呆,去排队打骨头汤后。
旁边的一个壮奴挪了挪脚,靠过来对彭三讨好着说:
“彭三大哥,咱都是一个窑口干活的,我婆娘你也见过,是一个干活利索的。
你看能不能让她,在嫂子那里找一个活?”
彭三没好气的翻一个白眼:“想屁吃呢?
要是能安排,我自己的两个嫂子。
还有我那大侄女,怎么不安排?
人家李氏庄子里,二十一姓家生子就好几万人,会差干活的人?
他们都要抢活干,你以为我家能抢得过?
还给你婆娘安排活,想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