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心念凝 作品

第139章 要送哥哥们去念书

买粮种时,经闺女提醒,林永顺便向掌柜打听起果苗的事儿。~零+点\看~书^ `最.新!章?节?更*新·快~

他们买的粮种多,掌柜倒也热忱,笑着回应:“老乡,要是种来给孩子当零嘴,不妨去附近村子瞅瞅,咱这儿家家户户都会种上一两棵。要是需求量大,恐怕就得去周边庄子了。那些有钱人家大多有小果园,应该有得卖。”

这时,帮忙搬粮种的小伙计听到这话,心里一动,走到马车旁,小声对林成德说:“小兄弟,你们要买果苗吗?”

林成德愣了愣,旋即点头:“小哥知道哪儿有卖吗?”

小伙计点头:“我们村以前就是种果树的,你们要是要得多,下午我跟掌柜告个假,带你们去看看?”

“谢谢小哥,你稍等,我先问问我爹!”

林成德知道伙计没首接跟他爹说,想必有所顾虑,便趁伙计回去搬粮的当口,朝店里喊了一声:“爹,您过来一下!”

林永顺有些纳闷,付完银钱,抱着闺女朝自家马车走去。

等林成德说完,他还没来得及回应,宝珠就满脸兴奋道:“去,爹,去!”

闺女都这么说了,还有啥可犹豫的,林永顺当即点头:“行,你让伙计下午在城门口等咱们,咱们把粮种送回去后再来接他!”

林成德应好。

没过多久,林成德赶着马车往县衙方向去了,林永顺则抱着闺女在马车里忙着调换粮种。′r`a?x~s_w_.¢c!o-m,

除了水稻和苞米,还买了些大豆。大伙自家都带着菜种,林永顺又给自家添了些家里没有的品种。

“爹,苗,我来育!”宝珠一边换粮种,一边说道。

林永顺笑着点头:“好,那就辛苦咱们小七啦!”

不得不说,闺女拿出来的菜,确实比外头买的更清甜可口。

哪怕只是素炒,吃起来都格外香。

宝珠咧嘴,笑得一脸乖巧。林爹见状稀罕得不行,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额前的绒毛。

没一会儿,袋子里的粮种就都换好了。

父子女三人赶着马车到县衙时,大伙正在搬粮。

“丰伯!”宝珠挥动着小手,跟扛着粮袋迎面走来的林永丰打招呼。

说起来,宝珠眼瞅着就十一个月了,己经长出八颗牙齿。如今不仅能自己啃东西,说话也清楚了不少。

当然,前提是不能着急,说得太快的话,大家还是得连蒙带猜。

更让全家人惊喜的是,这丫头居然偷偷学会了走路。

那是院子建好后的第三天。

林老太原本在屋里等着孙女,结果隔壁小八的奶奶来寻菜种。见宝珠还睡着,她便去给人拿种子了。

好巧不巧,老太太前脚离开,宝珠后脚就醒了。

她也没唤人,胡乱地给自己套上衣服,然后悄眯眯地就爬下了床。¤+秒~_1章,?.节|小·?说#′o网?? ¥最$!±新)2章-节x更¥-=新{′快$??

妇道人家嘛,免不了闲聊几句,等林老太回来,就瞧见自家宝贝孙女己经摇摇晃晃地走到堂屋了。

老太太当时又惊又喜,抱着宝珠又是亲又是夸。

当天中午,为庆祝自家宝贝疙瘩会走路,那顿饭吃得比乔迁宴还丰盛。

“哟,咱们小七回来啦!”林永丰笑着回应。

宝珠咧嘴笑了笑,林永顺没瞧见村长和林永昌,便问:“永丰哥,康伯和永昌呢?”

林永丰把粮食放进马车,一边擦汗一边回答:“还在里头核对呢!”

他们人多,全村加起来有好几千斤粮食,得核对一户才给搬一户的粮。

林永顺听了,便把宝珠递给林成德:“抱稳小七,我去帮忙!”

“放心吧,爹!”林成德接过妹妹,抱在怀里。

兄妹俩就这么坐在车辕上,看着爹爹和叔伯们进进出出地搬粮。

凤阳县的三月己经颇为暖和,大伙二月中旬就换上了春装。

宝珠今天穿的,是三婶给她做的新衣。鹅黄色上衣搭配葱绿色阔脚裤子,头发上扎着用之前碎布做的小绢花,料子是和衣服同色系的缎面,配上她圆嘟嘟的小脸,萌得人不要不要的。

她身上还挂着个小布包,同样是碎缎子拼接而成,是宝珠特意让娘亲给她做来打掩护的。

小丫头在布包里掏了掏,随后拿出两个朱果,递了一个给自家大哥:“大哥,吃!”

林成德看着手中的红果子,刚想让妹妹收起来,就见小丫头己经抱着自己那个啃了起来。

林成德笑着摸了摸妹妹的小脑袋,没有拒绝她的好意。

之前爹爹进城“买”了些果子,他爹早前得了谢举人的答谢,家里又宠孩子,所以村里人见他们吃果子,也不会多嘴。

兄妹俩啃着果子,偶尔对视一眼,脸上满是温馨的笑意。

“哥,以后,种多多哒,卖钱!”宝珠含糊不清地说道。

林成德咽下嘴里的果肉,有些好笑:“你一个小娃娃,操心的事儿还挺多!”

宝珠认真地点点头:“卖钱,爹念书,哥也念书!”

要不是谷里忙着开荒种地,她早就想跟奶奶说让哥哥们和三叔去学堂的事儿了。

宝珠觉得不止哥哥们要学,爷爷奶奶、娘亲、婶婶们都该学起来。

他们家可不能有文盲,虽说之前也不算完全的文盲。

嗯,还有她爹!她爹可是答应过她,要让她成为举人老爷的女儿。

虽说大允朝在前世历史中不存在,但有些东西还是大同小异的。

比如说,这阶级观念。

别的不说,单看他们身上的穿着。要不是三叔是秀才,她头上的绢花和包包都不能用缎面。

除此之外,部分颜色百姓也不能穿。

大允朝的布匹色彩丰富,可紫色唯有皇室能穿,朱色只有达官贵人能着,正青、深蓝这些正色也不是普通人能穿的。

普通百姓只能穿些杂色,也就是间色。就像先前三婶给她做的红色衣服,都是偏橘的红。

更别提士族本身享有的一些特权礼遇了。

他们一路走来,不就是因为三叔的秀才身份,每次路过城池,守城士兵对他们才更客气些吗?

即便不考举做官,读书明理也是很有必要的,起码出门不会被人当傻子骗!

林成德有些发愣地看着啃果子啃得口水西溢的妹妹,眼中闪过一丝感动。

念书吗?

别说爹爹,他、小二、小三哪个不想念书?

只是当初仅供养三叔一人,就己经让家里捉襟见肘了,哪还有银钱再供其他人。

三叔原本想把机会让给他们这一辈,但爹爹和爷奶都没同意。

因为彼时的三叔己经是童生,只要再努把力,说不定就能考中秀才。

所以全家人勒紧裤腰带,熬了好几年,终于盼到三叔考中秀才。

好在三叔只要在家,就会教家里人识写,实际上,他们家除了爷奶和小六,其他人也能算半个读书人。

不过,论起念书的天分,自己肯定是不行,但小二和小三或许可以。

尤其是自家亲弟弟,三叔说小三的天分比他还高。

要是能去书院念书,说不定他们家日后还能出个青天大老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