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若是孩子没了

听到韩亦巧这般关心的问候,马芳瞬间觉得自己更委屈了,忍不住埋怨道:“还不是你表哥,家里连水都没了,我让他去挑些水,他居然说我长得不好看,声音也不好听,还叫我自己去挑。

我要是能选择,难道不想长得好看些,有副好听的嗓子?我也想像那狐媚子一样,能把男人迷得团团转,让男人给我洗衣做饭、端茶倒水呢。”

韩亦巧一听这“狐媚子”,不用猜就知道马芳说的是谁。想到上次苏锦汐让马芳吃了那么大的亏,马芳对苏锦汐恨之入骨也是应该的。

而且马芳又和苏锦汐住在一个院子里,若能利用马芳让苏锦汐堕胎,岂不是易如反掌?她眼神闪烁,赶忙劝道:“表嫂,您别难受。表哥说不定是太累了,才会口不择言。这段时间,村里谁不夸表哥开荒卖力呀?

在地里忙活一整天,回到家肯定累得不愿动弹。我大哥二哥也是这样,在外干活回来,家里的事儿都是我大嫂二嫂在操持。”

听到韩亦巧夸赞自家男人能干,马芳想到这两天自家确实比慕凌铄家开垦的地多,而且开荒时男人只顾埋头干活,也没埋怨过她。

想来他肯定是太累了,才说出那般伤人的话。马芳心情顿时好了不少,可还是忍不住抱怨:“都怪那个狐媚子,要不是她,我男人也不会这么说我。”

“所以呀,表嫂您别生气了。谁不知道苏锦汐就是个懒婆娘,在慕家享清福,全靠肚子里那孩子。要是她没怀孕,慕家哪会这么宠着她。”韩亦巧这话一出,马芳的眼神顿时亮了起来。

的确,当初她怀着自家富贵的时候,婆婆对她处处忍让,男人也对她百般讨好。苏锦汐肯定也是仗着肚子里的孩子,才能在慕家过得如此逍遥自在。

要是那孩子没了,她肯定也得像自己一样,天天得下地干活,还得被相公和婆婆嫌弃。

对,肯定是这样。

韩亦巧瞧见马芳眼神中透露出的狠辣,便知自己挑拨成功了。

她笑着说道:“表嫂,您也别气啦。您又勤快又能干,表哥心里肯定还是很看重您的。”

马芳笑着点头。想想整个村子里,哪个女人像她一样跟着男人一起下地开荒?

除了今天,平日里她做什么,男人都不会过问。家里的钱虽说平时都是婆婆掌管,但上次卖小熊的钱,她只给了婆婆一半,男人也没说什么。

显然,男人心里还是有她的。这么一想,马芳心里愈发甜蜜,越觉得自家男人不错。

韩亦巧和马芳又聊了一会儿,每次她将话题不着痕迹地扯到苏锦汐身上,就听见马芳不停地咒骂苏锦汐是狐媚子、懒婆娘,她心中暗自窃喜,只盼着马芳骂得更狠些。

傍晚,慕家又飘出肉香,引得田富贵一阵哭闹。

马芳对苏锦汐的恨意又加深几分,心里想着:天天吃肉,怎么不吃死她,真是没见过这么馋的懒婆娘。

因为答应了田富贵明天给他买肉,再加上全家都舍不得乱花钱,所以大家早早便睡下了。

可马芳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心里琢磨着如何让苏锦汐堕胎,如何让苏锦汐失去沐家的宠爱。

而苏锦汐这边,做了爆炒鹿肉,她也着实吃了不少。因怕鹿肉燥热,又喝了一大碗绿豆汤,结果一不小心吃撑了。

慕凌铄便扶着苏锦汐在后院里散步,看着已经垒了两米多高的房子,慕凌铄笑着说道:“没想到盖得还挺快,我走的时候地基才刚打好,没想到回来就垒这么高了。”

苏锦汐笑着回应:“乡亲们都很仗义,家里有土砖的,都拿了出来。再加上这两天天气好,土砖晾晒得也好,所以才能盖得这么快。等房子盖好,你可得请大家好好吃一顿。”

慕凌铄笑着应道:“这是应该的。明天应该就能把房梁放上,最多两天,咱们就能有自己的屋子了。”说到这儿,慕凌铄搂着苏锦汐肩膀的手不自觉加重了力道,低头蹭了蹭媳妇儿光滑细腻的脸。

苏锦汐自然明白他为何如此渴望有自己的房间,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说道:“你带回来的木头是湿的,湿木头怎么能做房梁?”

慕凌铄笑着解释:“韩亦粱说了,县里有一家换木头的,拉去同样的湿木材,加点钱就能换干木材。”

“那你明天要去县里?”

“你要是不想让我去,可以让爹去。”

“不管你和爹谁去都行。”苏锦汐顿了顿,看着慕凌铄又说道,“夫君,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

“什么事?你说!”

“前几天给我看病的邵大夫正在招收学徒,我想去学。这样以后咱们孩子出生了,万一有个小毛病,也能自己处理。”

“学习太辛苦了,不如让玥儿去学。”

苏锦汐看着他,这男人心疼自己怕自己辛苦,却舍得让妹妹去学,还真是偏心。

不过听他这么说,自己怎么还挺开心的?

“夫君你真好。可是我也想去。你也知道,我在家天天不干活,乡亲们都叫我懒婆娘。我想学医,也好有个事儿做。

夫君,你就让我试试吧。”说着,苏锦汐还揪着慕凌铄的衣服,语气委屈巴巴的,那双在月光下闪烁着水光的眸子,显得愈发楚楚可怜。

慕凌铄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随后又有些后悔,他终于明白什么叫色令智昏,面对这般模样的苏锦汐,他竟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口。

“夫君你真好!”苏锦汐得了准话,赶忙在男人脸上亲了一下,生怕男人反悔。

慕凌铄确实有些后悔,可听到媳妇儿这么开心,拒绝的话实在说不出口,只能换种方式表达。他捏着苏锦汐的小下巴,说道:“这样感谢是不是太轻了?”

苏锦汐微微一笑,踮起脚,环住男人的脖颈,主动送上香吻。

别说是男人,就连她自己,也很想亲亲他。

毕竟他们已经分开三天了,正所谓小别胜新婚,她以前不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如今却深有体会。

若不是房子还没建好,她甚至觉得与他更亲近些,也没什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