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这鸟脸我真是越看越想笑。
我打开窗户让苹果核进来,取下它脚上的信封,再轻轻拍了拍它呆愣愣的脑袋。
“下去吧,伊丽莎白很想你。”
苹果核冲我发出了几下像轮子卡住的声音——我想它或许是在撒娇,接着它便从我的房间往楼下飞去了。
“让我摸摸肚子,哦,看来你己经吃饱了!哦,猜猜看,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勤劳的猫头鹰?”
伊丽莎白的声音顺着楼梯传了上来,她果然很想念苹果核,那声调高的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给汤姆送信,一来一回需要三天,苹果核经常需要消失这么久,瞒不过伊丽莎白。
于是我只好告诉伊丽莎白,为了保持苹果核的野性,我会隔段时间就让它出去自己捕猎,成功的没有引起任何怀疑。
只是伊丽莎白更喜欢苹果核了,每一次都会大力夸奖它,用刚才那种可怕的夹子音。
奎因就从没有得到过这种夸奖,哪怕它当着伊丽莎白面吃下一只硕大的老鼠,也只能获得一声咋舌。
虽然快到西月了,但气温还是没有上升多少。
今年的春天没有像去年一样温柔,大概是准备让人们体验突如其来的热情。
外面的寒风试图带走房里的温暖,我迅速的关上了窗,转身来到桌边坐下,拆开了汤姆的回信。
第一眼就看见复活节假期他不打算回来了,有同学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说实话,我难免有些失望。¨??2′??8_,¨看?°书÷1·网)? ?&=更3&u新£??最?全d{
因为沃特太太己经很久没有邀请我参加聚会了,偶尔在院子里遇到,我们会隔着栏杆打声招呼,更多的就没有了。
我的生活日复一日的写满了无聊,有时候我甚至想去找个工作——不过当我看到那堪称可怜的薪水时,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我将信塞回信封,又放入书桌的抽屉中。
虽然有些失望,但我不打算问汤姆为什么不自己邀请同学来做客,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他结交的那些同学都看不起普通人,十二三岁的孩子我可能骂不过,何必给自己找罪受呢。
“斯沃洛小姐,有你的信!”
我站起身,垂眼看向窗外,伊丽莎白从邮箱里摸出了一封信。
又来了。
每隔几天,伊丽莎白都能在院子前的邮箱里摸出一封信。
里面要不就是话剧或歌剧和电影门票,要不就是修·劳伦斯和某个名人的合照,我甚至看到了乔治六世——也就是英国目前的国王。
怪不得所有的夫人们都以沃特太太为首,看来沃特太太和沃特先生的家境比我想的还要富有,连远房表弟都愿意扶持。
不过我并不会感到自卑,毕竟住在这条街上的人里除了汤姆,大概只有我知道世界上真的有魔法。
我下了楼,接过伊丽莎白手里的信。!1+3¨y?u?e*d*u_.`c+o¢m!
“这次会是什么?”她立刻问道,“拆开看看吧,拆开看看吧,求你了,斯沃洛小姐。”
伊丽莎白比我期待多了,她总觉得我迟早会接受劳伦斯,我任何的辩解在她眼里都是少女的娇羞。
为了避免陷入不自觉的煤气灯效应,我干脆选择了不再解释,每一次只用行动证明。
“不知道。”我笑了笑,“我也不想知道。”
我将信丢进壁炉中。
“哦——您真固执。”伊丽莎白撅起了嘴。
“我己经看腻他的脸了。”我挥了挥手,岔开话题,“他长得还不如汤姆。”
“里德尔少爷?”伊丽莎白表示反对,“哦,里德尔少爷的确很英俊,可他只是个男孩儿,他还不明白爱是什么呢。”
“谁又能真的懂爱是什么呢。”
我轻飘飘的说,“我从来不认为我懂这玩意儿。”
“也许劳伦斯就明白。”伊丽莎白对着我挤眉弄眼,“他可以教您。”
唉,我真想叹气,怎么又绕回了劳伦斯?
我知道我现在应该严肃的训斥伊丽莎白,让她清楚的意识到我对那位修·劳伦斯没有半点兴趣,但没有这个必要。
这位二十九岁的女佣小姐只是对爱情有些幻想罢了,毕竟为了抚养她最小的弟弟,她从没拥有过这种东西。
曾经在她十六七岁时,也有过那么一两位绅士被她的勤劳和开朗打动,只是她不愿意离开她的弟弟,于是就错过了所有的机会。
想来伊丽莎白是有点儿后悔的,否则她也不会对男女之间的感情头头是道,就像一位恋爱大师。
“好了,停下吧,别念了。”我耸了耸肩,“中午吃什么?我好像闻到香味了,是羊肉?”
“哦,是的,没错,我准备了羊小排。”伊丽莎白被我岔开了话题。
我挺爱吃羊肉的,可惜不能多吃,伊丽莎白知道我容易上火,于是今天泡的是绿茶。
也不知道绿茶到底能不能下火,不过我己经越来越习惯喝茶了。
饭后我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或许是因为找到了情感的寄托,我的腰围被伊丽莎白养回来不少,看起来终于不会被风吹到了。
顺带一提,比我的腰围长的更快的,是奎因的体型。
前几天在伊丽莎白的反对声中,我将奎因提起来测量过,它比我高了半个头,大概是一米八出头。
现在它完全能绞死一只大狗,但最爱吃的似乎还是鸡蛋。
两只宠物让家里的日常花销翻了一倍,我也强硬的给伊丽莎白涨了点儿工资,现在她的周薪是1英镑5先令。
需要伺候的玩意儿多了两只,这是她应得的。
“下午我需要去邮局给我的弟弟汇款,斯沃洛小姐,您有什么事需要我去做吗?”
伊丽莎白一边收拾着餐具,一边向我问道。
“还是老样子。”我随意的说,“给我带些书吧,你知道我爱看什么。”
她点点头,没过一会儿便出了门。
天黑之前,我就得到了一本新书。
晚饭后,我靠在床头,借着有些昏黄的灯光看起了新书。
看了个开头,我就发现这本书有点儿类似我和汤姆,同样是一个孤儿院的孩子得到了资助,同样和资助人通过信件往来。
不同的是书里的孩子是个17岁的女孩儿,她很乐于与资助人分享学校里的生活,无论大事小事。
反观汤姆——那算分享吗?我不好说。
虽然他每一次的回信,内容看起来都并不少,但只要细看就知道他其实并没有在里面写上多少内容。
我怀揣着一点儿羡慕,继续看了下去,但看着看着,我隐约感觉不太对劲了。
——这好像有点儿怪,这位资助人从来没有给这位女孩儿回信,但礼物与支票都表现的十分充足,几乎像个许愿池的王八。
这是合理的吗?
我自问我对汤姆都没有这么大方。
我忍不住翻到了结局,哈哈——我看到了这位女孩儿写给资助人的情书。
啪的一声,我将整本书合了起来,然后把它扔到了床底下。
接着又是啪的一声,我将台灯关上,闭上眼睛躺平身子,为自己读了一篇垃圾而感到烦躁。
……
大概躺了不到五分钟,最后,啪的一声。
我打开了台灯,走下床跪在地上,伸长胳膊在床底下打捞起那本《长腿叔叔》。
他妈的,我倒要看看这个资助人是怎么哄骗了这个女孩儿的!
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