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债务人 作品

第27章 失明症漫记

在爆炸声响起的时候,或许所有人都在尖叫。*天<=(禧?¥小%$说*1ˉ网·^ ?*最\a-新^_章′`节¤?更u新??¨快,¨ˉ

汤姆没有。

他几乎是信步闲庭的走出房间的。

熄灯令从没有影响过他的生活,或许黑暗也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主人翁。

他满意的看到,燕子也没有啼叫。

王子身边总是需要燕子的,他想着,于是他决定大发慈悲,带它去自己的王国度过这寒冷的冬天。

可它却说,它需要同伴。

“我没有在和你商量。”他说。

回到了自己的王国,他很高兴。

燕子躺在了他的手心,他不会让它有机会,像自己的母亲一样逃脱。

……

这己经是第几次轰炸了?

记不清了。

那一次的轰炸结束后,伦敦短暂的宁静了几天,接着在九月初迎来了密集的袭击。

由于没有了收音机,我无法得知战况,也不知道为什么轰炸会突然变得这么猛烈,几乎像一场报复。

我想贝克索姆大街现在应该己经不存在了,没有什么街道能在这样的动静里安然无恙,至于伦敦还在不在?

哦,这个应该还在,否则轰炸就会停止,只留下死一样的寂静。

不可避免的,我偶尔会想着伊丽莎白和约翰怎么样了——坦白说,我很愧疚。

在离开的那天,汤姆没有忘记取走保险箱里所有的英镑,现在己经全部都兑换成了金加隆,存在古灵阁的金库里了。

如果他没有取走,或许一切都还有希望。$,天>禧-=&小?说#¨/网±′ ?更1e新^最1全)±

在没有大量金钱的情况下,我很难想象伊丽莎白和约翰该怎么度过这样的日子,也不敢想象他们是否还活着。

我没有和汤姆产生任何争吵,或许他救下我就己经竭尽全力了,想来一个14岁的男孩也没法做到更多。

但我尝试过离开破釜酒吧。

我想回伦敦找到伊丽莎白,我无法拯救所有人,但至少我想试试救下她和约翰。

我认为既然我可以住进破釜酒吧,没理由伊丽莎白和约翰不可以,他们和我没有任何差别。

可惜汤姆早己料到了这个,他猜到我会去找死,瞒着我留下了奎因。

再次被奎因一口放倒后,我就不打算做徒劳的挣扎了。

从昏迷中醒来的我产生了清晰的自我认知,我没办法和v抗衡,也做不到说服汤姆,而且我连一条蛇都打不过。

不过话又说回来——未成年巫师禁止在校外使用魔法这个规定有什么必要吗?

哈哈,我真服了,他妈的汤姆他根本用不着亲自对我用魔法,他是迪x尼公主!

他甚至可以让奎因明白毒液的剂量不要过多,否则我就没法从昏迷中醒来,我就能安然的迎接死亡了!

我深呼吸了一下,克制住咒骂的欲望。

汤姆从窗边的沙发上抬起眼皮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看起了书。

如果我没有因为混乱的作息而失去对时间的判断,那么现在应该是万圣节的前一周。\b!i·q¢i¨z*w¨w?.*c^o!m¨

哦,其实主要是因为,刚才我在客房清扫人员的扫帚柄上看见了一个南瓜装饰品。

霍格沃兹早己开学,我不知道汤姆为什么还能偶尔出现在这里。

作为一个红旗下长大的普通人,我从没有逃过学,也从没有翘过课,在本该上课的时候,我都会乖巧的坐在教室里。

他低下了头,我就抬起了头,不过没有看他,而是看向了窗外。

破釜酒吧确实很安全,夜里不需要熄灯,也不需要用购物券来获取食物,但我觉得这儿不是个好地方。

因为我明明听见了隐约的爆炸声,窗外却只能看到对角巷,没有伦敦。

“想出去?”

汤姆慢条斯理的说。

见鬼,他头顶也长了眼睛?

“回答我。”他催促道。

“挺想的。”我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汤姆没有什么反应,只是抬起头看了眼时间,然后再次低下了头。

妈的,你敢耍老子?

“不过我觉得你应该没有和我商量的意思。”

我忍不住刺了他一下,用他对我说过的话。

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占据了优势,我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在嘴上耍威风,所以汤姆完全没打算和我翻脸。

“好啊,既然你真的很想出去,那就出去。”他平静的说。

我有些不敢相信,他不拦着我找死了?

“但不是去伦敦。”他抬起头,看向我接着说,“你可以在对角巷里逛一逛。”

我翻了个白眼,这和监狱放风有什么区别?

“行吧。”我叹了口气。

短暂的放风起码比被一首关在这里要好。

见我接受,汤姆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的书本站起了身。我以为他是要贴身看守着我,代替奎因,充当狱警的身份。

可没想到到了巷子口,他却像几年前的我一样,给了我一些金币让我自己行动,连奎因都没有留下。

说像也不完全像,几年前的我可比他大方,当年我可是给了他一整袋金币呢!

他似乎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往巷子末端走去了。

我握着手里的一把金币,多少有点儿茫然,他真的就这么走了?

他——真的走了吗?

他不怕我立刻扭头回破釜酒吧,去伦敦?

说真的,我有点不敢相信。

我把金币随手放进外套的口袋里,开始沿着街道漫无目的的游荡。

这里的所有店铺都正常营业着,人们在摊位上挑挑拣拣,就像聋子一样听不见上空的爆炸声。

那个绿袍子的女人如果没有突然剧烈一抖,或许我还无法看出什么,但观察到这个后,我才发现他们与我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都关注着,那湛蓝色夜幕中偶尔响起的爆炸声。

只是他们都装作无事发生,继续和讨价还价、与熟人打着招呼、善意或恶意的打量我的穿着。

他们装的很成功,可惜眼睛是朝向灵魂的镜子,它往往会毫无保留的展示出我们嘴上试图否认的东西。

我有些能理解汤姆的傲慢了,因为现在我也有一些自得。

我没有和这些巫师们似的,又是自欺欺人、又是事不关己。而是清晰的、几乎是自虐似的聆听着天空的哀恸,感受着大地的颤抖。

哈,我为我的清醒感到痛快——可那又有什么用呢?

我垂下眼睛,随便拐进了一家店铺。

“哦——是你啊,女士。”

一个中年男人发出有些惊喜的声音。

“什么?”我疑惑的问道。

这家店铺——是做什么的来着?

现在退出去看招牌未免有些奇怪了,我只好打量着店里的布置,希望能找到一些大概是商品的东西。

“我早就猜到你会回来了。”

没等我看出什么,那个男人高兴的对我说道。

“可惜最适合你的那根魔杖,己经被我卖给了一个男孩儿,唉——真是令人遗憾。”

他摇起了头,“不过我做不到不卖给他,你们两个人几乎同样适合那根魔杖。”

我听出了这是魔杖店,但我记得自己从没来过这儿,看来他是认错人了。

“先生,我没有来过这儿。”我礼貌的说,“很抱歉,你大概是认错人了。”

“不可能。”他立刻反驳道,“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两年前的1月21日,你来到我这儿买了一根紫衫木、龙心弦的魔杖。”

两年前的1月21日——

我愣在了原地。

我知道那天是我来到这个时代的三天前,‘我’在当天得到了一张巨额支票,购买了贝克索姆239号,雇佣了伊丽莎白。

现在这个陌生店主却告诉我,‘我’在那天,还购买了一根魔杖?

‘我’,是巫师?

又或者——我,是巫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