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若有情
Chapter 120
在男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中,盛夏里翻身爬了起来。
她再次擡起手中的枪。
男人瞳孔不可思议地放大,脸色难看起来,甚至无法理解:“我操他妈的——那个疯女人。他妈的是疯了是吧,不要命了?!”
哪怕是抵上撞车盛夏里也不躲开,她站在原地,短靴猛地扎入地面,眼睛眨也没眨。
她擡起手,修长瘦削的手臂与冷硬木/仓管形成一道笔直线条——
那一刹那,她的木/仓微微一抖。
有风刮过她的耳朵,耳畔响起一个人的声音,他说过一句话——
“不要让仇恨蒙蔽了你的眼睛。”
不要让仇恨蒙蔽了你的眼睛。
不要让仇恨蒙蔽了你的眼睛。
盛夏里眼睛酸疼,眼尾红得像是草草揉过,木/仓口微微移动——
砰——砰——
连续两木/仓。
子弹没有没入心脏。
而是以高速飞旋着没入男人胸膛。
车内的克里斯捂住自己腹部的血,眼睛淬过毒蛇的毒液,透出疯狂而偏执的光,一把推开失去行动能力的司机。
“去死吧!——”
油门被他一踩到底,车头朝盛夏里的方向猛地撞过去,砰的一声巨响。
她听见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原来电影配音都是真的,骨头断裂的时候,的确会有咔嚓一声。
也许再歪一点,断裂的骨头就能戳穿她的肺。
盛夏里咬着牙,在最后一刻打穿轮胎。
越野车终于失去行驶能力。
车内司机已经晕死过去,而克里斯的状态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只能咬着牙捂住伤口,他还想拔木/仓,却连稳住手臂的能力也没有了——盛夏里的那几木/仓足以让他失去行动能力。
她浑身浴血,随意挽起白衬衣袖口,夜色浓厚,少女冷静又韧劲的下半张脸淹没在黑暗里。
短靴轻轻踏过血泊。
来到车旁。
盛夏里打开车门。
竟然从后腰掏出一副手铐。
没人知道她是从哪搞来这玩意的,只见她果断利落抓住男人的手,往方向盘上一铐,全程动作自然而利落。
她低头。
看向挽起袖口的手腕腕表,那陨石腕表上有她的血,她很宝贵地、万分珍惜地拂开那层血迹。
表盘暴露在空气中,她看见秒针一点一点转动。
她似乎松了一口气:“——十月二十日晚六点三十五分零七秒,成功逮捕。”
“vickie…爹地妈咪…咳咳咳咳…陈不周……”
“我做到了。”
她做到了。
操牌手说的没错。她是和她很像,很像,从面孔、气质、复仇,再到她们的心。
操牌手说她不会爱人,不是假的。
盛夏里自己也很难想象自己爱人会是什么样子。
她懂得喜欢,却不懂得爱。
爱。她的成长环境就没有这个字。
如果有人像李珊妮一样对她说殉情、为了另一个人而死,她只会觉得可笑……也许骨子里,她和操牌手一样,都是自私的,从前她自己也以为自己没法想象那种感情。
但她却出现在这里。
终于成功抓住克里斯,盛夏里已经很累很累了,她的肋骨骨折了,她运气不好,骨头可能戳破了肺。
她运气向来没有好过。
砰的一声,她失力倒在了地上。
她很累,很困。
shirley……
shirley……
夏里、夏里……
好像有谁在叫她的名字。
意识模糊,神智昏沉,她好像听见有人脚步声越来越近,来到她的面前,她仰起脸,看着那人一身白衬衣黑西装黑领带,单膝跪下,对她说:
shirley,我来接你了。
盛夏里躺在马路中央,身下地面已经蜿蜒出一小片血泊,可她猛地睁开眼睛,好亮、好亮的一双眼。
那深黑的瞳孔深处仿佛还在燃烧着一场经年大火,那是爆炸后的余焰,此刻仍在她眼底翻滚着灼烧着,似乎此刻耳畔的风还掺杂着那时的手机忙音。
一阵大风倏忽之间伴随着警笛声而来,好像那就是来自红港的风,包裹着她,拥抱住她。
就在那瞬间,她瞳孔微微放大。
仿佛灵魂漂浮在深海,远方天光乍亮,过往痛苦如同潮水般瞬间蔓延退散开,勇敢者的金色灵魂在螺旋而上。
盛夏里也逐渐轻松。
她疲惫地笑了。
她伸出一只手,像是抓住另一个人的手,她说:“我终于能见你了。”
“陈sir,我…咳咳咳……我像不像一个英雄……”
一切走马灯式在她眼前穿梭。
影影绰绰的喷泉水池前,他们拥抱在一起,她身上的礼裙太柔软,他身上的西装制服太硬挺。
一个像千金公主。
一个像个西装暴徒。
她在许愿池前许愿,那个愿望不是让他做她一辈子的专属保镖,而是希望他拆弹不要出现任何意外。
希望上帝能让这个人平平安安。
只不过她运气不好。
上帝没听见。
她也始终不会忘记。
那年大剧院刺眼的聚光灯苍白得炽热,在浮华璀璨的聚光灯光束下。
她轻轻一踹,像是辛德瑞拉丢下水晶鞋一样,脱掉舞鞋。轻得仿佛纸片一样朝他身上终身一跃。
而他也轻轻松松一把接住了她。
她埋在他身前,仿佛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可以纵身一跃,埋进他的脖颈,嗅见雪山山顶的风般干净又孤冷的气息。
舞台上就独独落下两道影子,都拉得长长的,长长地圆满地拖曳在明亮地面上。
一个是她的。
另一个也是属于她的。
那一秒,她听见影子在说——
礼成。
她怕炸/弹,而他恰巧会拆弹。
他们的相遇,是天赐良缘。
如果故事一定要有一个结尾,她还是希望那个结尾会是他们在那天的火光前相拥。
如果皆大欢喜的大团圆就是人们口中的陈词烂调,那她就偏偏中意这老掉牙的圆满喜剧。
她也有很多很多好想说的话。
她想说,下辈子,我们再遇见一次吧。
她想说,陈警官,我好钟意你啊。
可是陈不周……
我真的好想好想你啊。
我……好……挂…挂住你啊…
呜哩呜哩呜哩呜哩——
红蓝警灯交互闪烁着飞速看来,警笛声伴随着汽车轰鸣声响天彻地,她听见呼喊的人声,听见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闭上眼睛前的最后一刻,她无端想起那年红港三四月春,风冷冷的,她在花园里看着云看着花看着雾。
心生厌倦疲惫时,她听见电视机这时传来的声音。
她扭头,正好撇向客厅的电视机。
新闻里正在报道一位无畏的警察,他正在朝着炸/弹的方向走去。
“从事排爆工作的所有拆弹专家,都是行走在生与死的边缘的英雄。他们永远战斗在离爆/炸物最近的地方,一次次直面死亡的危险,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
“拆弹专家危险系数有多高?一旦炸/弹真的爆/炸,非死即伤。”
“他们就是——生死交际线上的逆行者。”
她的记忆清晰得仿佛是昨日摄像机拍下的画面在一幕幕播放,像素很高,高得可以看清年轻警官的每一个动作。
所有人都没有看清他的脸,不知他姓名。
只有她看清了,记住了他。
他叫陈不周。
是她一生最难忘。
宽广公路弥漫着浓厚粘稠的血腥气味,画面入眼即触目惊心,路面溅着斑斑血迹,车头前方的地面还有一滩血泊。
少女眼睛紧闭,浑身浴血。
她睡着了。她穿着宽大白衬衣,很干净,哪怕她身上有大片血迹,可她还是很干净。
有人上前想要查看她的情况,却发现她手里死死攥着什么东西。
她手里攥着的是什么。
有人问。
她攥的很紧、很紧。
他们很费劲才打开她的手,她的手掌白皙却布满血迹,而静静躺在手心里的——
是一枚子弹壳。
她手里紧紧攥着的。
只是枚生锈的子弹壳。
/正文完
这段太适合杨千嬅的《勇》。
“我也不是大无畏,我也不是不怕死,但是在浪漫热吻之前,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亦当是平地……
沿途红灯再红,无人可挡我路,望着万马千军都直冲,我没有温柔,唯独有这点英勇……”
看表盘读逮捕时间也是和他学的。
跳楼式翻滚落地也是学的。
制作简易炸/弹、拆弹也是学的。
她真的真的很聪明。
长文预警!
接下来是我的一长段写文心路历程。
这本书其实真的写的挺痛苦的。通过这本书,我也意识到自己不适合现言。
我知道,其实大家应该都知道,现言文最经典的一种模式就是,一者是剑,另一者就是剑鞘,所有的高光甚至人生都要围绕着剑展开。
现在市场流行的也是女主做剑鞘,大多数时候都是女主仰望男主,遇到什么困难,男主出来帮忙比女主自己解决要受欢迎得多。甚至大家好像也不喜欢冷脸的总是外表坚硬的女主。但是我就莫名其妙很吃外冷内热、倔强韧劲这一口。
我还真的算是不撞南墙不死心,一个人自割腿肉(沉默)。
我真的很主角控,我也不喜欢女主恋爱脑。
有时候就在想,为什么只有一把剑,为什么不能是小龙女的双剑呢,女主是不是也可以有个性一点,她有个性、她骄傲、不肯丢弃一丁点尊严,她也有自己的高光,她也一直在成长……甚至我还加了很多剧情,每个人物我都想尽可能让他不要太工具人化,但好像现言就是流行配角工具人,用来推动主角感情,这的确也是我的错,导致这篇文更冷了。
所以我有时候真的很感慨,tvB剧那时候大家还是挺喜欢大女主,喜欢有自我、有主见的女主。
其实tvB剧我看的并不多,只看过一点点法证先锋和陀枪师姐,但是我就是很喜欢里面的每一个女性。甚至如陀枪师姐,里面女反派女Boss我也很喜欢,我写这篇文的时候就在想,我也要创作出一个女性大Boss。
最后,谢谢支持——
(休息几天再更番///外。)